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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坎苏镇哈萨克买里村30亩耕地-水浇地公开竞价

·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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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坎苏镇哈萨克买里村30亩耕地-水浇地公开竞价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4-12-30 12:48浏览
B01-9165010006882134XX-20241230-000041-6
土地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坎苏镇哈萨克买里村
面积:30亩(机动地30亩)
流转年限:1年
土地类型: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平价水:-
底价:350元/亩/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0万元
灌溉方式:河灌
井数量:0个
详细地址:
报名截止日期:2025-01-07
报名保证金:1万元
联系人:孜来布
联系电话:18399693797
交易方式:
竞价时间:2025-01-07 11:01
竞价地点:新源县哈萨克买里村活动室。
其它说明:一、注意事项1.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2.土地发包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3.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4.滴灌配套设施承包人自行保障设备运行及维修,配备管护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5.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单位)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6.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7.承包人(单位)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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