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农村产权 / 交易公告
土地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坎苏镇哈萨克买里村 |
面积: | 55亩(机动地55亩) |
流转年限: | 1年 |
土地类型: | 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
平价水: | - |
底价: | 35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 0万元 |
灌溉方式: | 河灌 |
井数量: | 0个 |
详细地址: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01-07 |
报名保证金: | 1万元 |
联系人: | 孜来布 |
联系电话: | 18399693797 |
交易方式: | |
竞价时间: | 2025-01-07 11:01 |
竞价地点: | 新源县哈萨克买里村活动室。 |
其它说明: | 一、注意事项1.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2.土地发包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3.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4.滴灌配套设施承包人自行保障设备运行及维修,配备管护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5.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单位)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6.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7.承包人(单位)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