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临清市新华路街道东陶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聊城临清市新华路街道东陶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9206354566
二、项目名称:临清市新华路街道东陶村土方清运、铺设灌溉管道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LHCQJYN-202412263
施工地点:聊城临清市新华路街道东陶村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要求:
1、项目内容:
因大唐热电公司管道占用我居一、六组土地,为方便一、六组农户灌溉农田,现对东陶村土方清运、铺设灌溉管道工程项目,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1)清理原有地上沟渠土方,约2000立方。
(2)开挖管道宽30厘米、深80厘米,长1100米。
(3)铺设直径160毫米PVC管道约1180米,并安装直径160毫米PVC双向灌溉出水口20套。
(4)选择知名企业生产的PVC管道,确保质量有保障。
(5)具体工程量以实际测量为准,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注意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程施工中的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现场存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施工单位需在报名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踏勘,并确认签字(附件2),具体项目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9206354566
3、项目预算金额:73760元。
注:本工程成交价为工程总价:竞价方在报价时对一切费用的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都做了充分估计,报价包含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机械、人工、电费、措施等费用,施工完成后垃圾清理、场地恢复、验收问题整改、质保期内的所有维保费用,及产生的税费、交易服务费等。
(二)技术要求:
1、工程量据实结算,最后结算以审计为准。
2、项目要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工,切实为老百姓提供方便。
3、项目完工后,由采购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项目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采购方可要求成交方进行整改。
(三)质量要求:
1、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
2、施工方应保证半年内,对施工的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进行无偿维修。
(四)施工要求:
1、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采购方及采购公告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影响施工区域内外的正常秩序;保护好周边环境及公共设施,若有损坏负责恢复原样。
2、施工方在施工期间负责进场材料看护,出现丢失、损坏的自行赔付。
3、在施工期间注重安全生产,严禁违规操作,如出现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4、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注意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程施工中的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现场存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四、竞价相关要求:
序号 | 条款名称 | 竞价的相关要求 |
1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价 |
2 | 资质要求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具备能够承担项目施工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3 | 预算金额 | 73760元 |
4 | 报价 | 元 |
5 | 工期及质保期 | 工期:7天(日历天)。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内,免费维护、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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