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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塔斯托别乡英买里村 |
面积: | 4400亩(责任田4100亩,机动地300亩) |
流转年限: | 1年 |
土地类型: | 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
平价水: | - |
底价: | 108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 1万元 |
灌溉方式: | 河灌 |
井数量: | 0个 |
详细地址: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4-12-12 |
报名保证金: | 50万元 |
联系人: | 沙木哈尔 |
联系电话: | 15099601516 |
交易方式: | |
竞价时间: | 2024-12-12 12:12 |
竞价地点: | 塔斯托别乡英买里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
其它说明: | 一、土地流转注意事项1、承包人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依法经营,合理保护土地资源。2、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3、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4、种植农作物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古墓、农田道路、水渠等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5、滴灌配套设施为2021年国家项目,无其他纠纷,需承包人自行保障设备运行及维修,配备管护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6、禁止焚烧秸秆,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7、承包人承担地界周边的渠道清理及因生产资料,工人生活资料等产生的垃圾清理工作,并向村集体缴纳10000元(壹万元整)保证金。8、若种植覆膜作物,承包人在种植前需向村集体另行缴纳清膜相关保证金40元/亩,种植季结束后及时清理,否则不予退还相关保证金。9、按照泵房管理要求,承包方需缴纳泵房设备押金30000元(叁万元)。10、承包人在用人时优先使用本村,镇劳动力,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否则将由村委会出面协调薪资事宜,且承包人今后不得参与我村任何土地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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