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灌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501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灌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灌溉设备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标段
编号标段名称招标内容交货期质保期
1JTZB-20250117(01)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灌溉设备采购项目(卷盘式喷灌机)JP75-400卷盘式喷灌机及相关配件,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3年
2JTZB-20250117(02)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灌溉设备采购项目(PE软带等)PE软带、PE直接、钢卡堵头等设备及相关配件,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1年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货物的装卸、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税费等全部内容。
2.4交货地点:大安市安广镇、太山镇。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应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01月0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01月0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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