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新城镇横沟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单位为嘉峪关市农业农村局、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现对嘉峪关市新城镇横沟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于2025年3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SJCS-2025-004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新城镇横沟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地点:嘉峪关市新城镇横沟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控制价:不高于施工中标价格的1.5%(费率报价)
项目概况:新建沉沙池1座,引水渠10米,单开分水闸1座。新建蓄水池2座,总容积10.15万立方米,其中:1#蓄水池4.5万立方米,引水渠15米,节制闸1座;2#蓄水池5.65万立方米,梯形输水渠40米,单开分水闸2座,引水渠35米,单开分水闸1座。新建泵房2座,配套自吸泵2台(另备用2台),泵前立式悬浮式过滤器2套及相应设备,架设变压器2台,高压线810米。
招标内容:对本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含保修期)的全部工程内容实施全过程监理。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总工期:25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4)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6)提供2024年或2025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价格评审不再执行优惠政策。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附现场管理人员证书。
注: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PDF版发至邮箱930416997@qq.com(超过公告约定的报名时限发送的报名文件,将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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