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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喀夏加尔镇30亩耕地-望天田公开竞价

·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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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喀夏加尔镇30亩耕地-望天田公开竞价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4-12-24 12:39浏览
B01-9165010006882134XX-20241224-000032-3
土地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喀夏加尔镇
面积:30亩(机动地30亩)
流转年限:1年
土地类型:农业用地-耕地-望天田
平价水:-
底价:300元/亩/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0万元
灌溉方式:河灌
井数量:0个
详细地址:
报名截止日期:2024-12-31
报名保证金:5万元
联系人:哈孜
联系电话:15628160776
交易方式:
竞价时间:2024-12-31 16:12
竞价地点:喀夏加尔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其它说明:一、土地流转注意事项1、土地流转原则上年限不得超过一年(种植季),如种植特色农作物或有相关政策等特殊情况,可根据特色种植产业需求延长流转时限。按要求统一使用自治区下发的土地承包合同,并加盖村委会公章。2、防雹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户自行承担,承包户缴纳承包费时,防雹费要同时一次性缴纳到村委会。3、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不得种植甜菜。4、土地承包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等),土地所有者和承包户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另外,所有农户须知土地为国家和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无条件配合。5、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产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6、种植期间如遇到的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7、种植农作物期间,护青保障由承包户自行承担,村委会协助管理。8、所种植农作物(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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