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辛店街道哨头村农田灌溉与排水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 DYZCZB20240713# | ||
2024-07-24 | 2024-07-31 |
一、项目概况 | |
山东正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山东政合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营区辛店街道哨头村农田灌溉与排水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项目建设地点为东营区辛店街道哨头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现浇U型渠1300米,疏挖排沟670米,并配套渡管、农门、过路涵、进地盖板涵、放水口等建筑物17座,垃圾清理45亩,藕池回填15亩。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东营区辛店街道哨头村农田灌溉与排水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工程施工: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监理:施工蓝图内及实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 | |
5、预算金额: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99375.56元,工程监理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5600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一)工程施工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经理2024年1月份以来不少于3个月依法在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供应商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4.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本次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工程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总监2024年1月份以来不少于3个月依法在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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