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 通 农 业 发 展 ( 济 南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24 年 自 主 种 植 灌 溉 及 飞 防 设 备 租 赁 项 目 ( 二 次 ) 比 质 比 价 公 告
1. 采 购 条 件 和 方 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自主种植灌溉及飞防设备租赁项目(二次)(编号: gkbz2024072300020)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 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 采 购 内 容 和 范 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融通农业发展(济
融通农业发展(济南)有限责任公 南)有限责任公司
司2024年自主种植灌溉及飞防设 2024年自主种植 1 项
备租赁项目(二次) 灌溉及飞防设备租
赁项目(二次)
项目交货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期间采购方有使用需求时供应商需在2日内将灌溉、飞防 设备配送到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位于:河南省驻马店、新乡、周口(具体已采购人指定地点)。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设备完好,具备正常使用,签订合同后,按甲方要求时间, 提供农机设备并送到指定地点,租赁期间设备的维护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等费用。
其他:最高限价:暂定总价,总费用不超过 160395.00元(含税),报价包含配送设备人员差旅 费、餐费、运费、装卸费、保险等本项目所有费用一切开支,标的物报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出总最 高限价则报价无效。。
3.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合法有效存续的农垦企业、农 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经济实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承诺拥有农机具放置场所、数量充足的农机 具、驾驶操作人员; 4)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关于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 图);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未被列入 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响应资料真实合格,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供应商弄虚作
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且供应商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供应商 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其他要求:须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领购采购文件,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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