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阿克别里斗乡阿克别里斗村委会 |
面积: | 425亩(机动地425亩) |
流转年限: | 1年 |
土地类型: | 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
平价水: | - |
底价: | 5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 0万元 |
灌溉方式: | 河灌 |
井数量: | 0个 |
详细地址: | -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4-03-31 |
报名保证金: | 5万元 |
联系人: | 叶克本 |
联系电话: | 18935802420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竞价时间: | 2024-04-01 16:04 |
竞价地点: | 阿克别里斗乡阿克别里斗村村委会 |
其它说明: | 1、在竞价过程中,报价相同者优先本村农户。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3、村队不保证供水,承包方自行解决,水资源费,电费,井的接电、变压器审验费、电表整改费等所有开支均由承包方自理,村队不予承担。4、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种植期间如遇到自然灾害,由承包方自行承担。5、水资源费按当年水利局水资源政策和规定执行收费。6、在承包期内,管道、沟渠等安全防范由承包方负责,包括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耕地配套设施(包括集体井)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需承包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合同到期后需完好交由甲方。7、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9、承包方在合同期内,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做好各类农业项目实施,按时缴纳水电费,做好田间地头垃圾清理、条田林带管护和残膜回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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