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顺城区前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编制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技术要求:
1.建设规模:抚顺市顺城区,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项目总投资约1100万元。
2.项目概况:(1)新建1.5m高混凝土梯形渠道衬砌,底宽2m;(2)新建1.5m高混凝土梯形渠道衬砌,底宽3m;(3)拆除重建原有渠道衬砌,新建2.0m高混凝土梯形渠道衬砌,底宽18m;(4)拆除重建渠首进水闸,更换闸门及启闭机,配备水位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网络系统;(5)重建泄洪闸,配套闸门与启闭机配备水位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网络系统。
3.服务范围:完成顺城区前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标段详图、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
4.服务要求:
(1)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标准和内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2)中标单位的工作范围包括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的设计工作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工作。
(3)坚持节约资源、少占耕地、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利于运行和降低造价的原则,进行全面细致的方案比选,确保设计结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4)投标人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如果在其设计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招标人拥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使用于招标项目。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如果设计单位的设计超期或设计失误造成工程损失,由设计单位负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服务标准:合格。
6.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实施方案及附图,施工图设计图纸等。
(2)成果文件的深度: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工作深度,满足采购人要求并保证验收合格。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按采购人要求的份数提供,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档1份。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2履约地点:抚顺市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施工图提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4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