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5年津南区3000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内容 |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92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双桥河镇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年津南区3000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927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区级财政投入共90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2025年津南区3000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施工,建设规模0.3万亩,新增建设面积0.3万亩。建设地点位于双桥河镇、葛沽镇、北闸口镇,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其他工作及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2.建设地址:双桥河镇、葛沽镇、北闸口镇(津南区各相关镇,以合同为准)。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津南区3000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位于双桥河镇、葛沽镇、北闸口镇,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其他工作及措施。建设规模0.3万亩,新增建设面积0.3万亩,本标段投资额为761.599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津南区3000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施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如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且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本单位社保关系证明(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及无在施工程记录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本单位社保关系证明(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注:①如参保单位名称为申请人分公司,则可视为一致;②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③正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申请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致的、签名图像不清晰无法辨认的,应为电子证书无效。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注:如参保单位名称为申请人分公司,则可视为一致。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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