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ZTSSJXB-WZ-2025-004
1.招标条件新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乾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单位为乾安县农田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乾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预制井房、滴灌管材、灌溉设备、电力材料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试点项目选址位于乾安县赞字乡鸣字村、后鸣村、前洁村、洁字村,女字村5个行政村;让字镇海字村、有字村2个行政村。项目区面积为6.25万亩,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
4.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2供货能力要求:要有组织供应运输货物的能力。
4.2.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2.4质量保证能力: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2.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4.2.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4.2.7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采购物资名称 | 资格要求 | |||||
营业范围 | 生产能力 | 财务能力 | 质量保证能力 | 履约信用 | 其他 | ||
1 | 预制井房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 能够满足招标单位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 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具有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4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 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滴灌管材 | ||||||
3 | 灌溉设备 | ||||||
4 | 电力材料 |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2日9时-2025年6月10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n),注册登记(具体操作详见小鹿课堂-铁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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