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水稻水层管理服务及348亩灌溉电费包干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一:便仓粮食种植基地( 便仓双港村1-6、北李村1-4、新陈村1-4、6-8号地 )约2693亩水稻水层管理服务及227亩 (双3、双4) 灌溉电费包干项目;
标段二:便仓粮食种植基地( 便仓居委会1-3、富民居委会1-6、思源村1-10、13、新陈村5、9-11号地 )约2958亩水稻水层管理服务及121亩 (富民6号地) 灌溉电费包干项目;
标段三:盐东粮食种植基地(宝瓶湖街道庆丰村1号地、宝瓶湖街道庆丰2、3、4、7号地、宝瓶湖街道庆丰村5号地)约2195亩水稻水层管理服务项目。
标段四:盐东粮食种植基地(李灶居委会1号至5号地、李灶居委会6号至8号地、盐东镇兆丰村)约2082亩水稻水层管理服务项目。
以上面积为土地流转面积,最终结算以双方确认的实际作业面积为准。
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6、成交人确定方式: 中标方式确定各标段服务单位,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人。
7、项目要求:详见《报价书》,成交人需对自身用工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额度不低于100000元/人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 须提供能证明具有水层管理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个人需提供所在村委会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
3、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投标资格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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