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方市八所镇斯文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海南誉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方市农业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委托,对2025年东方市八所镇斯文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2.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2025年东方市八所镇斯文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HNYH-2025-10-14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2000亩。硬化灌溉渠道共9条,总长4.951km,配套建筑物137座修建田间道路共3条,总长2.904km,其中一级田间道3条,长2904,配套建筑物16座:新建提水泵站1座,新建机房1座,新建PVC-U管道长1.85km,配套建筑物57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图纸涵盖的内容为准)。
2.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2.6.项目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
2.7.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
2.8.采购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委托监理合同为准)。
2.9.预算金额:10320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0)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④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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